1)第701章 里甲制度_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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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源带着百姓去村外分配土地,经过沙玛有日的煽动,良田被优先分配,最后只会剩下半山腰的梯形田,水源艰难,基本上靠天吃饭,土地又极为零碎,耕种极为不便。

  原先还在观望的百姓,顿时慌了神,纷纷央求沙玛有日,要求给自己分配一份良田,但沙玛有日也没办法,如果不能“入汉籍、奉天主”,暂时便无法享受耕地,最后能分得多少土地,赋税如何,现在都是说不清。

  沙玛有日见有些百姓依然执迷不悟,便根据李自成的意思,说出彝人的来源:彝人原本就是从中原搬迁过来的汉人军户!

  百姓们立时目瞪口呆,眼看着良田就要分光了,此时顾不上辨别真假,只能央求沙玛有日将他们登记为汉籍,奉天主的事,可以缓上两日。

  沙玛有日以最快的速度,将彝人百姓登记为汉籍,又给登记完毕的家庭,及时发放了一枚腰牌,让他们去村外寻找唐源。

  沙玛有日仔细查找了一遍,确认所有的百姓都已登记为汉籍,方才来到村外。

  此时已经是午时了,唐源暂时停止分配土地,众人便回家吃饭。

  午饭后,已经分配到土地的百姓,便去自己的土地上侍弄着,将土地与周围的界沟确定下来,没有分配到土地的百姓,则是围在唐源的周围,眼巴巴地等着唐源给自己分配土地。

  唐源可以按照百姓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分发土地,沙玛有日的手头上,也有登记的顺序,但考虑到劣等耕地不能集中分发,再说,百姓在登记为汉籍的时候,通常都是一窝蜂,先后顺序并没有实质上的意义。

  经过沙玛有日的调解,下午分配土地的时候,上等土地与下等土地搭配在一起,混合分配,采用抓阄的形式。

  序号在前的百姓,虽然优先分配土地,但土地的质量,并没有明显的上乘,百姓们方才稍稍安定下来,闹了一日半,直到第二日下午,所有的百姓都分配了足额的土地,并且拿到了相应的地契。

  大箐村的土地,还有少量的节余,因为都是相对劣等的半山腰梯形田,耕作不便,亩产量又难以保证,暂时作废,由建昌府收回,将来再做打算。

  沙玛有日作为大箐村的里长,负责日常管理,初步调解百姓之间的纠纷,并且负责向所有的百姓征税,集中上缴建昌府。

  大箐村还有十一名甲长,每名甲长除了都有自己的耕地,还要定点管理十户百姓,协助沙玛有日。

  大箐村按照遵义府的模式,建立了里长——甲长——百姓的管理制度,在管理的初期,实行连坐制度,一人叛乱,全家担责,一户叛乱,全甲担责,一甲叛乱,全里担责。

  当然,唐源告诉百姓们,连坐制度仅适用于叛乱、入汉籍、奉天主等大事,普通的纠纷,由沙玛有日先行调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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