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十二章_混在三国当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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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燕清深知把握民心的重要,每番攻下城池,都劝吕布严明军纪,秋毫无犯,久而久之,就叫这群跟着董卓时就当惯了横行霸道的土匪的兵卒养成了两军交锋、不伤百姓的习惯。

  这回在与这些战甲兵械精良的山贼交战时,也第一时间将他们往城外引。

  等吕布带着燕清闻讯,急匆匆地策马赶来时,行在最前头的五百骑已与那些来路不明的贼匪战得不可开交。

  燕清猛然一看,不禁觉得怪异又稀奇。

  却不是因这人数,区区八百来号步兵,还比不上黄巾军的零头,而是细观其气貌,见肤色红润,面颊饱满,各个生得高大有力,穿着之体面、怕是并不逊于吕布亲掌的这支正规军太多。

  燕清毕竟才担任扬州刺史不久,又因麾下奇缺内政人才,不得不四处挖人,要等种下的那批寒门学子真正收获,也得有个三年五载。

  他不是不想新官上任三把火,把原先那些碌碌无为,只会逢迎拍马的家伙撤掉换上能人,无奈没那么多资源,多是在物色到更好的人选之前,暂继续沿用原来的官吏了。

  这东川县的县长就是个典型的酒囊饭袋,自己治内进了如此声势浩大的一群贼寇,见他们未大肆行恶,索性任他们招摇过市,不闻不问,连上报都没,只闷声作个缩头乌龟。

  因世道纷乱,贪吏横行,诸侯霸道,官府不为,黎庶要么忍饥挨饿,任人鱼肉,要么被逼落草,自立门户。

  然打家劫舍的勾当,不仅是讲究拼命,还得动点脑子,不是所有人都干得来的。

  一些寻常的毛贼,也就能逮着落单的路人欺负一下,抢得一些财物粮食,也就囫囵饱肚个一小阵子,根本长远不了。聚集起来虽能抢更厉害的肥羊,却也多了那么多张嘴要养,还容易引来当地统治势力的注意,受到镇压围剿。

  哪怕是前扬州刺史陈温那种见到声势浩大的黄巾军、唯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轻易动作的小软柿子,若对手只是千来号人,他就不是这么好说话的了。

  眼前这股瞧着吃好穿好的人马,要说真已成气候,人数又偏少了些,反倒更像是哪家富豪所养的部曲。

  这个猜测刚冒出头,就被燕清自己推翻了:不是常战之兵,就没这身悍匪锐气。

  纵使他们人数要多出一半有余,身为统帅兼总指挥的吕布亦未到场,可敢在平地跟身经百战的骑兵硬刚正面,还不显多大劣势的步卒,怎么说也当得起一个凶悍罕有了。

  也从侧面证明他们非是当地山匪。否则占山为王,又瞧他们衣食饱足,自有逍遥快意,无事集结大部队下山,还挑个如此差劲的场合作战,而不趁快逃回山上?

  那这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燕清一时间琢磨不透,吕布却不想这么多,只见自己的部下跟一伙无名之辈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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