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2章 开发大西北的先驱者,李奉诫!_我都快成仙了,你说让我当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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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来长安没多久,就成了活力社团的扛把子。

  李牧现在的心情无疑就像是在日狗,还是日哈士奇的那种。

  尉迟宝琳和程处弼、李奉诫这三个逼,逢人就说李牧哥哥如何如何棒,如何如何牛逼。

  身怀逆天绝技“天马流星拳”,一拳能干爆一堵墙的那种。

  以至于李牧每次出门遇到同学,都尽量绕道走。

  因为十几岁的骚年对未知神奇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好奇心。

  每次遇见国子监的同学,热情奔放的骚年们总会上前和他请教有关于“天马流星拳”的各种姿势问题。

  有的自信心爆棚的,还会现场表现一下。

  大吼一声“天马流星拳”,然后像傻逼一样就跑去砸墙。

  李牧觉得自己家的狗子已经快不行了。

  “哥哥,哥哥,你看我这天马流星拳练的如何?可有哥哥的三成实力?”尉迟宝琳一脸献宝似的跑来问道。

  “切,徒有其表,不得哥哥之万一。”程处弼一脸不屑的鄙视道。

  李牧一脸蛋疼别过头去,假装不认识这两个傻逼。

  “对了,奉诫呢,最近怎么都没见到他。”李牧突然问了一句。

  “哥哥有所不知,奉诫将要离开长安了,最近在家准备行装呢。”

  “嗯?离开长安,去哪里?”

  李奉诫此人比较低调,很少像尉迟宝琳和程处弼一样咋咋呼呼,所以存在感比较低。

  但李牧对这骚年还是挺有好感的。

  “他家大人要去凉州赴任,所以……”

  嗯?

  凉州?

  李牧仔细回忆了一下,好像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

  原史里李大亮这倒霉催的,刚从交州那里喂完蚊子,之后又被李世民赶去凉州开发大西北搞民族大团结去了。

  反正哪里条件艰苦就派他去哪里。

  明摆着李董看他不顺眼,但又想着废物利用。

  毕竟李大亮能力摆在那里,是个人才,不用可惜了。

  所以,即便李大亮兢兢业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最后,依旧没得到什么实际好处,唯一的好处就是,死后得到了一个追赠的荣誉称号。

  不得不说,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

  李牧对这个人还是挺佩服的,李大亮虽然死后照片没资格被挂在凌烟阁的墙上,但到底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手,至少李牧自己挺欣赏他的。

  再加上如今认了人家儿子当小弟。

  那怎么着也得拉人家一把啊。

  “三郎,找个时间把奉诫约出来,就说我有东西要给他。”

  “哥哥要给他什么东西,我们有没有?”

  “对啊,哥哥忒不公平,怎的奉诫有,俺们没有。”

  李牧对尉迟宝琳这个长的跟三十岁一样的早熟骚年,一口一句哥哥,真的是有点受不了。

  且不说尉迟宝琳十八岁,比他这个十二岁的骚年还要年长六岁。

  就说这三十岁长相,谁让他叫一句哥哥谁知道。

  心里不别扭那绝对都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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