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九章 光天化日狗男女_我在东莞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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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东莞那些年

  所以,王发旗下的产业,现在都在全面的漂白之中。

  这也是为什么,他如此在意这份合同,一旦搭上了李金的“顺风车”,他的生意就可以将以前的黑钱全都洗白,变成“正规资产”。

  还是说这合法收“保护费”的事情。

  虽然,社团产业黄赌毒很多,为他们赚钱不少。但“保护费”也是一大来源之一,东莞那个时期的保护费收缴,无非就是两种。

  一种是强制性收,大家拉一票人去,当时东莞社团派系多。你给钱,我保护你,保证不让下一个社团来掀你的摊位,这个“保护费”严格意义上就是正宗的“保护费”。你要是不给,打你一顿,让你滚,你不滚也可以,但你的钱可以交给另外一个社团,让他们保护你,一样是要给。

  2000年的东莞,求生活,也怕被轮番收,所以老百姓也是忍气吞声的,那时候“保护费”还是收得上来的。

  还有一种,那就是流氓性质的,他们不管,收“保护费”就是收钱。你不给就打你,给了他不收拾你,也根本不管你,下一轮有人还来收你的钱,管他屁事。

  第一种,是“非我既他”,第二种就是“我是流氓”。

  那么,我们这里说的是两种,带有违法性质的。

  随着治安开始加控,法律开始完善,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社团发现收保护费就越来越难了。真打起来,不好控制,人家可能惹毛了和你拼命,拿着刀来了你打不打?

  不打就把你砍翻在哪里,进了局子里面,起因是你收保护费,你挨了白挨。如果打了,你弄出人命来了怎么办,进去还得蹲监狱。

  我们现在就说最后一种,也是合法的那种,叫“唯我独尊”!

  王发很聪明,他违法不在老百姓哪里违法,去威胁人家大老板。

  比方说,这条街上的摊位点,有个管理人吧。

  王发就用恐吓的方式,去威胁管理人,自己以很低的价钱,把这条街的经营和管理权拿下来。

  好了,然后他成为了管理者,这条街是他的,你要在这里摆摊,要不要交摊位费?

  你给他钱,等不等于变相的给了保护费?

  你能去告他吗?说他收你的摊位费?

  所以,阿炳说他能打,可以去给王发收“保护费”,那马仔直接的就笑了。

  说你这老表啊,特有意思,会开玩笑。好啦,没什么事情,我就回去了。

  于是,阿炳傻傻的愣在哪里,就这样看着对方走了。

  阿炳站在哪里,呆呆的看着我,问我他哪里说错了?古惑仔不都是这样吗?我没有开玩笑啊!

  我觉得这货就是个萨比,看“古惑仔”看多了,真以为都跟电影里面演的一样,打打杀杀的威风,激情啊?

  农村里面,这类非主流特别多,我们村就有。

  读书的时候看了“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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