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90章 天亮了(74K)_走进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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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0章天亮了(7.4K)

  “.”

  面对林子明出示的拘留通知书。

  丁夏夏的脑海顿时一片空白。

  她下意识的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任何一个字。

  蹲过局子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拘留证和逮捕令其实是两个概念。

  逮捕令是由GA机关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GA局长签发逮捕令。

  拘留证则是由GA机关自已签发的证书,一般拘留的时间比逮捕的时间要短得多。

  比如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所以当初货拉拉司机被超期羁押半年的时候,网络上的舆论才会如此沸腾。

  视线再回归现实。

  虽然林子明出示的只是拘留证,理论上拘留的时间不会很长。

  但深知自己做过什么事情的丁夏夏很清楚。

  估计要不了多久,拘留证就会被升格成为逮捕令。

  然后便是

  判决书。

  想到这里。

  丁夏夏身子一软,整个人沿着墙边滑到了地上。

  不过很快,她便想到了什么,猛地扑到林子明身边,抱着他的大腿哭喊道:

  “林警官,我错了,我错了,我退钱行吗?我把钱都交出来,我..我刚准备要孩子呀”

  林子明低头看了她一眼,眼中闪过一丝鄙夷。

  据他所掌握的情报。

  丁夏夏几乎参与过这几年所有的性别话题,在很多后来反转的事件中煽风点火,前前后后污蔑了不知道多少人。

  且不说她给国家形象带来的损害。

  光是那些被她‘开盒’的受害人及其家属,便有多人因为社会舆论而失去了工作岗位,亦或是在街坊邻居的异样眼光中匆匆搬家,还有数人患上了相当严重的心理疾病

  做了如此多的恶事,现在官方找上了门,就想退钱了事?

  哪有那么便宜?

  他在行动前特意问过一些法律方面的事儿,丁夏夏的这种情况侵犯了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等。

  哪怕是最简单的【侮辱罪】和【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最少都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别说丁夏夏属于网暴行为的组织者,还涉及到了境外的一些ngo。

  间谍和叛国倒是不至于,军事法庭更是扯淡,但起底进去个七年八年问题不大。

  随后林子明抬起头,目光正好对上了听到门口响动而出来查看的丁夏夏丈夫。

  只见他大手有力一挥,对身边的下属道:

  “吴凡,把人全部带走!!”

  十多分钟后。

  在街坊邻居八卦的目光中。

  林子明和同事一人搀着丁夏夏的一只胳膊,将如烂泥一般的丁夏夏夫妻带回了警车上。

  虽然出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林子明等人给丁夏夏夫妻都套上了头套,外头看不清具体的容貌。

  不过这年头互联网相当发达,区区一个头套压根隔绝不了什么消息。

  几乎在丁夏夏夫妻被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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