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9章 县里走一遭_我穿回来后在七零当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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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参回到家,王春梅就问老李的事儿。

  “参儿,老师傅没留你吃顿饭?”

  “没有。”

  就老李现在魂都丢了的状态,能想起来给他饭吃?反正酬劳也没付!

  王春梅将削好的芋头放到厨房,这一畚箕的芋头是族婶婆换给她的,还有半桶的地瓜,她还得把地瓜削成片,拿去晒地瓜干。

  “那他是怎么回事?”

  拾参洗了跟地瓜啃,将老李家的事提了一嘴,王春梅好半晌没说话。

  我的乖乖!

  当年李家村要弄砖窑的时候,那可轰动了,同一个公社的,谁不羡慕眼红啊。

  合着……是李村长干的造孽事!

  王春梅骂了两句,想想自己盖房子的砖头还是和李家村买的,她心里就泛起疙瘩。

  “参儿,咱用李家村的砖头,能成吗?”

  “砖窑没问题。”

  王春梅松了口气,又骂了李村长两句,“参儿,那被李村长害死的人是谁?天理昭昭,总该有报应的。”

  拾参挑眉。

  看向院门口。

  来人低着头,浑身血淋淋、湿漉漉的站在门口,就静静的站着,身上弥漫着浓浓的黑气,奇怪的是,烈阳居然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圈,完全避开了它的存在。

  拾参将吃剩的地瓜皮弹到泔水桶里,晃悠的朝院外走过去。

  “找我?”

  来人迟疑的点了点头。

  拾参看它身上有块金红色鳞片,锦鲤鳞!怪不得能在烈阳下行走,是有护身护啊。

  “要我帮忙?”

  来人又迟缓的点头。

  拾参捏住口鼻喊了声,“青衣。”

  青衣在拾参身后现身,“公子。”

  拾参指着门口的鬼,让青衣带去收拾下,又臭又脏还湿哒哒的。青衣柔声笑,将新鬼带走了。

  被收拾打扮过的新鬼,二十五岁,全名邬靖,他爸是宁县大队长邬振兴的小儿子。

  邬靖下乡,被分配在李家村。

  1972年八月十四这天,他请好了假回家过中秋,却被李上贵杀害,抛尸在芦苇河中。

  “我死后,李上贵将我打捞起来,又去乡上报案。警察判定我是失足落水意外死亡,我爸原本不信,是李上贵说我之所以会失足落水,原本是想下河捞鱼给家里添菜的。我爸居然也信了他的鬼话!李上贵会来事,总是借着我的事找我爸,每回的说辞都是不一样的,但李上贵就求过我爸一件事,让李家村把砖窑办起来……那时候,我爸想着下面的村子,总得有集体的生产,就答应了他,但李家村根本没钱办砖窑,拿钱也是我爸走的关系才批下去的,……”

  拾参:你爹可能是个傻子!

  邬靖看向拾参。

  也挺无奈,他也没想明白,他爸当时是怎么想的,就会听了李上贵的鬼话。

  他知道拾参很厉害,他死后原本是在芦苇河的,但他运气好,碰上了条红鲤鱼,红鲤鱼给了他一片鳞片,让他能离开河。有了红鲤鱼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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