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十七章 新法实施_穿越宋朝当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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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事堂内,就于广南南路实施新的土地政策一事,广南南路大小几十位官员也都提出了不同的建议。

  以韩降为首的官员建议按照大宋境内的赋税制度来收税。

  以王安石为首的官员则建议实施新的赋税制度。

  以王硅为首的官员则是一言不发,意思就是我们听殿下的,殿下说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

  关于新法,赵昕提前和范仲淹,黄师宓,范纯仁三人仔细商讨过了,而今日把广南南路大小官员都喊过来,除了听取意见外,更重要的是宣布实施新法。

  赵昕来自后世,自然也想天下为公,把土地收归国有,但眼下若照搬到宋朝来,显然是不合适的,士大夫的利益岂是那么好动的,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所以他结合了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摊丁入亩制,制定了一条新的税收制度,当然暂时只应用于广南南路。

  第一,夫妻双方两人分得三亩田地,且只有使用权,禁止买卖,并且田地每三年重新划分一次。划分的方法很简单,抓捻。

  宋朝养活一人大约需要四亩地左右,而广南南路,一年三季稻,三亩地相当于9亩地,9亩地养活二人绰绰有余。若多一名孩子,官府则将再授予一亩田,以此类推,孩子越多,田地就越多。

  如果是超过十四岁的未婚成年男子的话,则只分得一亩田地。

  想要田地多,赶紧娶妻生娃去,这就是赵昕的策略。

  除此外每户还可向官府租赁田地,毕竟有的人是很勤劳的,种个二三十亩地都不在话下。不过所租赁的土地不能超过已拥有土地的一倍,当然前提是官府还有田地在的情况下,这一招是为了防止新的地主阶级诞生。

  第二,官府鼓励垦荒,每垦荒一亩田地免税三年。

  第三,官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

  第四,将“人头税”摊入田亩征收,并规定十六岁以下未婚者和六十岁以上者,免征人头税。

  第五,年满十六周岁的男子必须分家,单门立户。

  第六,田税,若亩产三石,税收则为两斗,即十五税一。若遇饥荒,不但免税,还免除各种徭役。

  第七,官府每年收税会根据市价来折算米粮,农民自主选择缴纳粮食还是银两,官府不得强制干预。

  第八,徭役算在田赋中,而后由官府出钱雇佣人来完成徭役,同样十六岁以下者和六十岁以上者免除各种徭役。

  当然这新法只是针对普通农民而言,而对于地主阶级,则一律是十税一。

  当赵昕将此法当堂宣布后,连王安石这位变法牛人都被惊到了。

  连一直不言语的冯京都起身说道:“殿下!此法定会引起广南南路各世家豪族们的不满,望殿下三思啊!”

  刘敞出言道:“殿下!是否再考虑考虑,想个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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