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四十四章 口述的浪漫,听起来很不错_重生之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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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林素生平第一次喝醉之后,有没有做过什么奇怪事情的话题在陆恒的笑而不说中,逐渐变成女孩的打闹和娇羞。

  接下来摆在林素面前的事情是怎么悄无声息的从男生宿舍中潜逃出去。

  毕竟对于一个看重面子的女生来说,在男生寝室过夜,传出去名声可不太好。

  不过对于陆恒来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昨晚他背着林素回来的时候,已经熄灯关门了,没人看见过林素。

  今天只要表现得正常一点,就当做白天进入宿舍一般,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就没事了。

  毕竟在大学里面,女生偶尔进入男生寝室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前不久,林素就来过一次呢。

  午饭在宿舍里吃,是陆恒专门出去买的午餐。

  午饭后一点到两点的时间,基本算是午休时间,这个点太阳最大,温度最高,到处闲逛的人也少。

  陆恒收拾好了几本书,就和林素大大方方的从宿舍里面离开。

  偶尔楼梯间有人惊异林素的存在,也大多是惊叹于她的美貌,甚少往其他方面想。

  “去图书馆泡一下午?”陆恒提议道。

  林素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看了看自己还没换下来的黑色长礼裙,“等我一会儿,我先回宿舍换套衣服,待会见!”

  陆恒点点头,看着林素迈着小碎步往宿舍里跑去,对于旁边来来往往女生们的目光视若无睹,偶尔还会微笑着对她们眨眨眼。

  不一会儿,林素就背着一个小包从宿舍里跑出来了。

  由原来的黑色长礼裙,换成了一身粉白的连衣裙,她很喜欢粉红色,这个是陆恒知道的。

  只要是私下不太正式的场合,林素从来不介意穿这种少女风格很浓的颜色,对她而言,外人的目光着实对她没什么影响。

  相对来说,陆恒其实挺喜欢看女孩子穿严肃的黑色,或者纯粹的白色、蓝色,因为这种颜色正经中都会带着一缕缕诱惑。

  不过当打量的目光落到林素身上,陆恒基本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只要够漂亮了,不管穿什么都让人赏心悦目。

  林素看见陆恒欣赏的目光,跺了跺白色的高跟凉鞋,直接走在了前方。

  陆恒笑了笑,连忙跟上。

  临近十月的天气是一年温度达到最高的时候,若是过了月关,估计气温就会开始回落。

  那时候,走在绿色松柏道路上的就不是这些明晃晃的大腿,而会变成一片片的黑丝、白丝长腿,当然这是在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情况下。

  陆恒和林素并肩而行,从身高差来说,并不是最适合的,也不是最萌的。

  但无疑,二人走在一起,就是会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仿佛二人就是该天生这样并肩。

  林素一边走,一边给陆恒介绍着一些有关清大的情况,人文历史、风水景色,学业科研,社团组织,几乎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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